京东平台针对京东自营供应商,以及京东开店的商家, 京东在618大促期间会做相关处理,为了保证买家购物体验,平台对部分自营供应商和商家的商品违规处理时限做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京东开放平台(JD.COM)商家。
二、规则说明
1、商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京东平台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标准。
2、商家需按照平台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并严格遵守《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如出现违规行为,京东将依据规则中的“一般违规”、“严重违规”等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商家活动资格、暂停或终止向京东开放平台的经营权。
3、商家违反平台规则导致的任何损失,可通过京麦金融服务热线或致电400-606-5500投诉。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京东客服处理。
三、处理流程
自营供应商和商家(以下简称第三方供应商),可通过“订单查询-订单明细”查看订单状态;同时可在后台提交订单信息。
四、违规处理时效
自营供应商:根据京东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合作协议、规章,在京东开放平台针对商家的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下架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等。
非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包含第三方供应商和京东代运营):按照平台规则及与京东签署的合作协议及相关管理标准,在京东开放平台针对商家的违规行为做出以下处理;
1、未履行京东开放平台服务承诺:指商家发生因发货、物流公司未履约而被京东识别存在异常情况,并符合京东开放平台要求的;
2、延迟发货:指京东开放平台商家未按规定在承诺时效内完成商品/服务履约(即在消费者付款后未按期发货的;或定制类及预售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情形);
3、违背承诺:指商家未按照约定的履行其承诺,若商家与消费者产生纠纷,经判定成立,商家应向京东支付该商家赔偿平台损失,且该费用由商家承担。
注:以上各类目的特殊性以《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为准。本规则适用于京东开放平台商家。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本规则于2021年3月14日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3月30日生效。
1.适用范围:京东开放平台所有入驻商家。
2.效力级别:本规范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管理规则适用于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家。
第三条违规积分处理规则
第四条商家违规积分的发生在本规则实施之前和本规则实施之后,均视为商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的“一般违规”、“严重违规”等扣分满12分或12分倍数进行相应处罚(以主营类目为准)。商家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政策或者与相关事项有关的事项,或存在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的,京东可依照法律及地方性规则的规定对其采取警告、降级、下架、限制使用商品功能等临时措施,如因商家违规被京东处以特定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套取京豆、虚假交易等),平台将依据协议及规则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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