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商家朋友们持续稳定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天猫拟将新入驻天猫商家考核规则中, 为了帮助天猫商家朋友们更好的经营天猫店铺,现于近期将对《天猫商家考核标准》进行优化升级。同时拟新增《2022年度商家试考期》,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明确天猫商家试考期的特殊性及适用范围(以下称“新”),平台将于2021年5月1日0时正式启动本考核制度的公示,本规则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31日24点前正式生效,本规则适用于入驻或续签成功的天猫商家。
第一条天猫商家考核周期
免考期:首次服务开通时间(即店铺上线时间)始于每月15日前(包含15日)的商家免考期从当月1日起计算3个自然月,首次服务开通时间(即店铺上线时间)晚于每月15日的商家免考期从次月1日起计算3个自然月;
试考期:每试考期结束后的12个月中(含)内未一次性通过基础服务考核分考核;
其他:在单一考核周期内连续4个自然季度无经营(无经营是指店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未发布任何商品、虽有已发布商品但未产生店铺销售额,亦不参与考核;
备注:
(1)免考期以自然年内第一个自然季度开始计算3个自然月;(2)试考期结束后,按下表要求重新进入下一考核周段,符合相应门槛的商家即可继续参加本次考核。
第二条考核指标定义及执行细则
考核对象:在营天猫商户。
1.考核周期内,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
2.该笔交易金额为商家支付宝收款金额。该笔订单中的运费为“卖家承担”退货运费,故此订单中所有消费者发起的退货申请均会在此成交价格基础上扣减运费,商家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
第三条商家合规管理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入驻或者续签成功的天猫店铺。
第五条【考核条件】本考核政策适用于入驻或者续签成功的天猫店铺,商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本考核标准适用于入驻或者续签成功的天猫店铺,商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
(一)考核对象:
淘宝网卖家;
(2)本年度内未因发布违禁信息或假冒材质成份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满6分及以上的
(3)本年度内未因为出售假冒商品被违规扣分达12分及以上(含12分);
(4)本年度内因出售假冒商品被违规扣分达24分及以上的
(5)卖家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且符合《淘宝平台服务协议》规定的
(二)、具体考核标准如下表所示: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2020年10月1日00:00:00-2020年12月31日23:59:59期间申请转为企业店铺的天猫商家。
第二条【考核周期】
第一季度:首次服务开通时间(即合同签署时间)
第三季度:正式上线期(即2021年4月1日起),第三季度(即本年度12月初)开始执行。第四季度(1日至3月)结束。
第五条【考核方式】
本考核办法于2022年5月15日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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