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淘特手机行业商户的结算和经营行为,淘特近日新增了《淘特手机行业管理规范》的内容。以下是细节。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第一类“手机”类目发布商品的淘卖家。
第二条【准入和清算】
一.准入要求
1.资格要求
行业邀请系统
商家必须持有商标所有人作为授权来源的授权证明,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不得入驻);
(2)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
(3)二级以内商标所有人出具的授权书(商标所有人是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商标所有人签名的身份证/护照扫描件)。商标所有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受地域限制,授权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2.索引要求
交足5w元保证金(单品牌官方折扣店卖家3w元)
第二,击退
不符合准入要求的立即清退。
第三,在准入中还款
满足准入要求,提交准入。
第三条【商品放行和违规处理的特殊要求】
3.1商品标题应包含“品牌型号/规格其他信息”,标题所列型号和信息应与实际销售一致;
3.2不要使用非翻新机、非二手机、非官方换机等描述。
3.3不得发布停产型号的手机产品。
3.4不得出现“中国大陆版、美国版、亚太版、欧洲版、日本版、韩国版、带锁”等非版本的描述。
3.5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应展示其3C认证标志。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与网间互联有关的设备,应当显示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标志。
3.6卖方应在交货过程中按照页面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货物的序列号。
卖家未按上述要求发货的,按《淘特市场管理规范》“垃圾信息”处理。
第四条【行为要求及违规处理】
4.1产品安全性必须满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4.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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