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转让出售平台,淘宝店铺出售转让注意什么?

王尘宇 网站运营 24

最近有个客户咨询我,想私下把自己名下的淘宝店转让给别人,问我签转让协议是否可行。

淘宝店铺转让出售平台,淘宝店铺出售转让注意什么?-第1张图片-王尘宇

003010明确规定淘宝平台只允许每个用户使用一个淘宝平台账号。但是生意越做越大,一个淘宝店不够,所以想多开店。我该怎么办?

淘宝有政策,商家有对策。于是,出现了大量实名注册淘宝店铺,私自转让淘宝店铺的情况。那么,客户咨询我的问题可行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淘宝店”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吗?

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淘宝店铺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吗?或者说,淘宝店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权客体?

这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

我们先来看民法中“物”的特征。第一,非人格化,人体不可能是“物”;第二,排他性支配的可能性。

再来看看淘宝店铺的特点。第一,形式上,网店是以数字形式记录网店经营者与消费者网上交易的信息资源;其次,从内容上看,网店是由店名、虚拟空间、交易记录、信用记录、交易评价等要素构成的;三是依托淘宝交易平台设立淘宝店铺,淘宝交易平台拥有一级域名,淘宝店铺获得淘宝平台分配的二级域名。所以淘宝店是非独立网店。

那么,淘宝店属于民法上的“物”吗?如果有,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首先,淘宝店铺的运营需要依托淘宝平台的服务器,同时也受到淘宝平台的绑定。因此,它显然不具备法律上的排他性支配可能性。其次,淘宝店铺在经营过程中积累的交易记录、信用记录、交易评价等信誉,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与事物的客观不相符。因此,淘宝店铺不符合民法中“物”的特征,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也就是说,淘宝店铺的经营者对店铺没有所有权。

运营商转让淘宝店铺是什么?

如上所述,经营者并不拥有淘宝店铺,那么经营者转让的是什么?

经营者通过签约《民法典》,获得淘宝平台分配的二级域名设立网店,与淘宝平台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本质上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经营者转让淘宝店铺是一般的与淘宝平台形成的债权债务转让,当然也包括经营过程中积累的信誉。

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的规定,一般债权债务的转让需要合同相对人同意。这里的合同相对人是指淘宝平台或者平台的所有者。所以淘宝店铺转让需要淘宝平台同意,没有同意转让不生效。003010对此也有明确规定:淘宝账号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决或经淘宝同意,且符合淘宝平台规则规定的用户账号转移流程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移。

淘宝店铺私自转让没有法律效力。应该怎么理解呢?

淘宝店铺私下转让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转让协议对双方没有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转让人可以随时反悔收回店铺,受让人无权要求转让人履行转让协议。同时,淘宝平台还可以查封账号,关闭店铺。

综上所述,淘宝店是非独立的网店,在性质上不属于民法上的“物”,不能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转让淘宝店铺的本质是一般的债权债务转让,应当征得淘宝平台的同意。否则,不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所以淘宝店铺私自转让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评论 0条评论)

  • Refresh code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